卡通文学 > 都市小说 > 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 > 第541章 天才与白痴
几个老头子,带着族内的高手,纷纷来到了七星峰。
来到半山腰,就看到了那两辆越野车还停在这里。
孙富贵脸色凝重:“是这里吗?”
司马干点点头:“是,他们就是在这里,杀的我们家少爷。”
司马家主走了两步,扑通跪下:“儿子……爸爸来给你报仇了!呜呜呜……”
龙四海也走到一棵大树跟前,摸着树干,闭上眼睛:“杀子之仇,不共戴天!陆程文!你的死期到了!”
此时龙傲所有一指:“那边有人!”
众人一起过去,看到大树下面有一把折叠椅。
一个小女孩儿,可怜巴巴地坐在椅子上,看到来人,十分惊恐。
众人一看,小女孩子的头顶的树干上还钉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陆程文的妹妹。
孙富贵都懵了。
这么明显吗?
这是怕我不认识啊!
孙富贵道:“小丫头,你是陆程文的妹妹?”
姜小猴看着孙富贵:“老爷爷,你认识我哥哥吗?我哥哥进山好多天了,一直没出来,我很想他,你能带我去看他吗?”
孙富贵笑了:“当然,我是你哥哥的好朋友,跟我们走吧。”
……
三个男孩子依旧在打坐运功。
浑天罡教了他们每人一套功法,并在他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打入了一股真气。
龙傲天天赋最强!
炼化速度之快,让浑天罡都惊叹不已。
在龙傲天之前,他是不相信什么天才的,自己当年就是天才,就是人人仰望、人人羡慕的俊杰中的俊杰,翘楚中的翘楚。
但是见到了龙傲天的天赋、悟性,他才不得不服气。
人比人、气死人。
龙傲天这种天赋,放在自己那个时代,怕是成就可能会高于自己也说不定。
当然,人生在世,决定其成就的,绝对不仅仅是天赋这一个按钮。
人生是复杂的,多变的。
能影响人生的因素更是多如牛毛。
比如,一个人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家庭一般,智商一般……毕业以后没有人罩着,只能去骑电瓶车送外卖。
但是一场车祸,可能就让他直接成千亿集团的总裁了。
有天赋固然是好事,但是还看这个人如何成长,如何奋斗,如何学习,如何面对人生、面对世界、面对自我,如何选择……
但是,仅就天赋这一个单元比拼的话,不说赵日天和陆程文,哪怕是浑天罡见过这么多天赋异禀的天才,也没有一个敢说比龙傲天更有天赋的。
此时的龙傲天已经炼化了大部分的真气,已经逐渐进入境界。
突破到天四门高级,只差那一个机缘了。
赵日天也不错。
赵日天的天赋本就是人上人的级别。
当然,不能和龙傲天比,几乎任何人都不能和龙傲天比。
赵日天论天赋基本也是站在金字塔尖上的那一小批人。
但是,他还有个优点,他脑子简单。
很奇怪,越是往上走,脑子简单反而是个优点了。
他越是简单,就越是专注,就越是能达到那些所谓的聪明人达不到的境界和状态。
他越是没事情可以想,反而在修炼的过程中越是不受干扰,越是容易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论天赋,他比龙傲天差一些,但是论脑子,他可以说绝对是个笨蛋。
所以,他的炼化速度也很快。
唯独陆程文。
笨啊。
陆程文和龙傲天、赵日天刚好相反。
他是天赋一般般,完全就是一般人的天赋。
但是脑子偏偏很活跃,乱七八糟的想法一直乱窜。
他是越炼越麻烦,越炼那些真气越不听话,越炼自己越辛苦……
他这边越是手忙脚乱,就越是容易心浮气躁,胡思乱想。
他越是胡思乱想、心浮气躁,就越是不得要领,那股真气就越是难以控制。
龙傲天仅用三天时间,就睁开了眼睛。
他慢慢呼出一口气,看着自己的手掌,露出了笑容。
回头看看左右,陆程文和赵日天还在修炼,心里升起一股得意。
两个笨蛋。
这一次的测验十分简单嘛!
最后一道大题简直就是送分题!
只要稍微动一丢丢脑子,加上一丢丢的天赋,完全不用努力!努力就是在骂人!
就这么简单的题,怎么会有人做不出来呢?
还需要拖到打铃交卷?
废物。
龙傲天起身,面对浑天罡,抱拳拱手,单膝跪地:“师父!徒儿感谢师父鼎力相助!幸而不负师父期待,徒儿已经晋级为天四门高级武者了!”
浑天罡点点头:“不错,不错,你不要骄傲。”
“是!”
“也不要自满。”
“是!”
“也不要起来。”
“嗯?”
“就给我跪着。”
“师……父……我……”
我给你的三件宝物呢?
龙傲天一提这个心里就难过:“都让陆程文那个王八蛋……”
“嗯?”
“哦,是都让陆程文那个小可爱拿走啦!”
“他拿走什么啦?”
“九龙幻佩、万里星辰甲,还有君子雪!”
“谁问这些破烂啦!”浑天罡道:“草帽呢?草绳呢?草鞋呢?那是一整套套装啊!”
“呃……在……在这边放着呢。”
“你为什么不戴这些装备?为什么?是不是瞧不起师父?”
“没有,师父,我不是那个意思……”
“还有你跟陆程文商量换资源是怎么回事?觉得师父偏心?觉得我不讲理?”
“徒儿万万不敢!”
“那你跟他换什么?”
“徒儿一时糊涂。”
“我看你是糊涂一世!起来吧!把装备都穿上。内个……你穿多大号鞋子?”
“啊?我……”
“算了算了,你多大鞋子我多大的脚,脱下来,你穿师父送你的金刚无敌、霹雳雷霆、日行千里系沙袋去去就来电光火石加移动速度闪避效果风驰电掣顶级珍藏限量版手工定制草鞋。”
“师父就穿你这双破烂名牌登山鞋算啦!”
龙傲天都懵了。
就是……你不光给我一双烂草鞋,还要把我脚上这双脱走是吧?
再不情愿,那也是师父。
脱下鞋子给了师父。
浑天罡喜不自胜,在那里又踩、又走,又蹦、又蹭……
“嗯,破是破了点儿,对付吧……”
师父又看了看龙傲天身上的衣服:“那啥,我给了你这么多好东西,你是不是也得回报师父一下子?”
“啊?”
“我看你这身衣服还挺不错的,咱俩换换。”
龙傲天这个憋屈啊!
下次来,我给你带衣服!
换了衣服,又换裤子……
龙傲天除了内裤还是自己的,其余的全换了一身。
浑天罡很高兴:“别说啊,你这小子还挺会享受的,这身衣服穿着是舒服!这登山上树的……嘿,多得劲儿!”
龙傲天就惨了。
头戴草帽,腰系草绳,忍着气味穿上了那双烂草鞋。
心里嘀咕:这个鞋不会有觉(脚)气吧?
……
孙富贵一行人又到了岔路口。
所谓的大路,也就是看得见路面的一条勉强能称之为路的路。
而小路,则崎岖难行,有些地方已经被野草遮盖,需要不断探索才能勉强前进。
龙傲所有悄悄凑近了司马干:“喂,你看那个小丫头,就是陆程文的妹妹,有没有点眼熟?”
“啊?”司马干道:“好像有点儿。”
龙傲所有道:“我怎么看她那么像那个魔女呢?”
旁边的庞飞虎道:“别瞎扯了!那个魔女多高?她多高?最多是有点像而已。不过别说,你还真别说,确实有点像啊。眼角眉梢,都有几分相似。”
“嘀咕什么呢?”
孙富贵看向那三个手下。
司马干、龙傲所有和庞飞虎。
“你们三个来过这里,剩下的路怎么走?”
龙傲所有道:“不知道,我们基本在前面一点的位置,就已经开打了。现在陆程文和那两个小子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
司马干道:“我们也是在这里分兵两路,之后被他们打了个时间差,所以才会输得那么惨的。”
孙富贵板着脸。
他不相信这三个人。
他们异口同声,说孙大虎叛变,导致了他们的全军覆没。
但是自己很清楚,孙大虎不可能叛变,他甚至没有叛变的理由!
但是那三家也都死了儿子,这件事死无对证,只能听这三个活口的话。
孙大虎自己还什么都说不清,一问一个不知道,一问一个不清楚。
就说他想恋爱,想结婚,想退出江湖。
三家都对孙家抱有敌意,一起来这边,也是为了搞清楚,到底那一天,在这片大山里发生了什么。
孙富贵冷哼一声:“不需要分兵两路,我们就在一起,我倒要看看,陆程文和那两个小子还能耍出什么花样!走!”
一行人开始走小路。
走到了一个狭窄的位置,孙富贵抬起手,所有人停下了脚步。
前面,阿大抱着一把长刀,靠在石壁上,压低了草帽的帽檐。
一行人站定。
孙富贵板着脸:“阁下是什么人?还请让开一条路来。”
阿大抬起头,露出了自己的脸。
“此山是我栽,此山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裤子来!”
孙富贵眯起眼睛,他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儿的。
司马干、庞飞虎和龙傲所有都傻了。
他们认得阿大!
而且,阿大也知道他们的秘密!
那就是,他们集体杀了自家的少主,求得活命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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